■受害者Jennifer对DPP的决定表示失望
公共检控署认为证据不足
本报悉尼讯新州公共检控署(ODPP)昨日决定暂时撤回对出租车司机Mr.StuartRussellGraham的起诉。
Mr.Graham被控于2007年2月20日驾出租车撞倒Ms.JenniferFranco后不顾而去、造成受害人极其严重的创伤,他对此已认罪。去年6月1日,法庭正式检控Mr.Graham,罪名是“危险驾车造成他人身体重伤、撞行人致重伤后不顾而去、鲁莽驾车造成他人严重受伤、未经出租车车主同意驾驶”等,四项罪名均与事故直接有关,Mr.Graham对此已供认不讳。
公共检控署长(DPP)在复审检控过程中,对被告认罪的可信程度产生怀疑,认为其认罪缺乏客观证据、医院检验结果缺乏物证、DNA等,同时也缺乏事故目击证人。根据检控守则第四条规定,ODPP非常认真地研究了每一个细节和证供,经警方全力调查后仍嫌证据不足而决定撤回检控。事实上,根据目前掌握的可靠证供及认罪供词,同样未能证实撞倒Ms.Franco正是这部出租车。
公共检控署长考德利(Nicholas Cowdery)御用大律师昨日说,ODPP深知事故受害人的悲愤,但负责本案的检控官已按Ms.Franco要求把全部情况通知其舅。检控署已尽一切努力、确保受害人及家属明白由于证据不足、需暂时撤回检控的必要。一旦证据确凿,法庭将重新审理此案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