塔省一名男子分别偷拍继女和房客造爱及更衣的情形,被法庭判入狱六个月。
由于法律规定,报章不能刊登四十岁被告的名字。被告暗中在住所内一间睡房安装一个用电子感应自动拍摄的摄录机,在2005年至2007年间,先后摄录继女造爱八次。
被告向法庭解释,自己是因为担心继女吸毒,才偷拍继女的闺中活动。不过,被告去年与妻子分手后又重施故技,在新屋安装同样的偷拍设备,并且更变本加厉,在两间睡房安装,分租给两对男女,偷录他们造爱及更衣。
偷拍设备今年三月无意中遭房客发现,遭警方全屋搜查,揭发全部偷录的映带。
被告在侯巴特的塔省最高法院承认九项罪名。
法官PETER EVANS在判案时指出,虽然这些映带全部都是为满足被告个人的不道德愿望,但受害人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,害怕映带会流出外。(嘉文)
偷拍继女房客闺房之乐 塔省贱男被判入狱半年字体: 小 中 大 | 打印 发布: 2008-9-04 11:07 作者: florence编辑 来源: 星岛网 查看: 157次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