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悉尼讯 新州政府对泊车执法进行了长达一年的覆核,显示自2002年由地方市政府接手违章泊车处罚权后,罚款收益俨然成了地方政府的摇钱树,部分地区的泊车罚款的收益暴涨,最高涨幅高达7倍。
这份由《星期日电讯报》获得的《泊车执法覆核报告》显示,去年各市政厅从违章泊车罚款中获利9300万元。而这和各市政厅增派交通督导员以及加设咪表
不无关系。悉尼各大主要市政厅中,半数的泊车罚款收益自2003年以来都翻倍。而有的市政厅泊车罚款5年来增加了逾700%!
Ryde市政厅2002年时的违章泊车罚款为19.2万元,但在加设了96个咪表后,2007年度的罚款收入高达160万元。悉尼市区的罚款收入同期
增加了220%,由2002年的770万元,增至去年的近2500万元。悉尼市区有85名全职交通督导员和40名兼职交通督导员。而在去年,全职和兼职交
通督导员的人数仅各为66及28人。此外,悉尼市区的咪表数量多达1278个。
自2002年以来,泊车罚款就成了巴拉玛打市政厅的摇钱树,由2002年的82万元,暴涨到360万元,部分原因乃是得益于增设了367个咪表。巴拉
玛打也加雇了交通督导员,由2002年的18人,增至现在的43人。但新州地方政府事务厅认为,没有证据显示各地方政府将泊车执法权当成了敛财工具。地方
政府事务厅长林志(Paul Lych)称,将派出调查员对各市政厅的泊车执法行为进行常规检查。
2006-07年度,新州各地方政府的泊车罚款总额高达9340万元,远远高于2002-03财年的3700万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