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悉尼讯“澳洲金融评论报”(AFR)昨日报导:联邦政府接报告建议“禁止人们超时工作48小时以上”。理由是,长期超时工作会降低工作安全标准、损害生产力。
悉尼大学学者万路易博士(Brigidvan Wanrooy)在向联邦政府提交的“全国雇用标准报告”中指出:澳洲全职雇员长期地超时工作,联邦政府有必要干预此现象。联邦政府计划在“全国雇用标准”中设定每周安全网38小时工作制,但容许雇员合理加班、具体未有限制加班锺数。另计划考虑豁免高收入者及专业人士的工作时限。此乃大多数雇主组织支持的方案。万路易博士认为,不设限定的办法只会加重过量超时加班的严重程度。联邦政府应在这方面显示出领导作用。根据OECD上月公布的数字看,发达国家的工人平均每年工作时数为1800,澳洲人均每年1750小时。但如仅从全职雇员看,他们平均每周工作43.5小时以上。
万路易博士建议应设每周工作小时上限为48小时。理由是,已有具体迹象表明,每周工作多于48小时者,往往结果出现精神疲乏、工作表现欠佳、以及健康和安全出现危险等现象。 (詹奕)
附表1
OECD成员国全职雇员平均每周工作时间最长前10名
1 澳洲(43.5小时)
2 新西兰
3 英国
4 波兰
5 美国
6 奥地利
7 希腊
8 斯洛伐克
9 捷克
10 西班牙
附表2
OECD成员国全职雇员平均每周工作时间最短前10名
1 荷兰(37.5小时)
2 挪威
3 瑞典
4 比利时
5 丹麦
6 法国
7 芬兰
8 爱尔兰
9 卢森堡
10 德国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