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迷失的娃娃 发表于 2007-8-15 17:36

恋爱中的你,开始同居了么?

周末终于到了,你还会为你们又可以共渡一个周末的激动与欣喜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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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L#WUD{3im[   你还有在灯下静静思念她(他),并手写一封短信给(她)他的甜蜜吗?'imsl6]@]u

&y gf$s$\#^M   你还有看着她(他)突然换了个新发型、买了件新衣服或者体型有了新变化,给你带来的惊喜吗?q1n7a9Q Bs.J1w+k/{

-WV&e b ~7_X4M   你还有和朋友逛街,突然想到要给她(他)也买一件东西的冲动吗? ZnhO Jx9G
)u/H3|\#oXi3\ G
  没有了,什么都没有了,因为你们同居了。vz$|s L(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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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你们同居了,抬头不见低头见,想念的甜蜜没有了,而吵架、厌烦的情绪却日渐增多了;!}-\F*?5e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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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你们同居了,你不用晚上送她回去,但你却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她离开一晚,这样你可以一个人看看DVD,或者上网打游戏,或者和朋友出去疯狂一晚;
,W#W*KcW%g Z-m\,St}1E
  你们同居了,周末的快乐也没有了,还有那么多的衣服要洗、房子要打扫,而她也嚷着要去购物,而你除了睡觉,根本就不想动弹;
#Aa8R,ib\
J,F V'Vgka S   你们同居了,别说写信,就是发个短信你也觉得手指疼,因为要说的话都说得差不多了;;ZD,`k y!I

cmw{ vonx}C   你们同居了,她(他)任何变化已经不能引起你的注意了,因为你们对彼此身体都了解得清清楚楚。g"Rn5C q@ NH
w,h V)b-xq n,~Ih4H{
  你们同居了,你们都缩小了彼此的生活圈子,陪她购物是你天经地义的事情,而每一次经历,你都可能痛苦厌倦得想死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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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更为可怕的是,你的财务计划突然变得一塌糊涂,你的工作、学习、事业还没有成型,你却发现你已经开始承担一个家了,于是你变得患得患失了;
C Ip9PF'O+L
4QF0HnV`#v t/H   这就是,你们想要的同居生活?
#_5R2s`$r,f,d0J [7i;y'o^(\4v;k
  古人说的人生四大喜中有两件就是:洞房花烛夜,金榜题名时。可见事业和家庭一直就是联系在一起的。古人还说:成家立业。说明没有一定的基础,婚不是那么好结的。 H3c6r_&[6M4Q
j7L Zps
  而你们为了不可抑制的快乐,在没有能力开展婚姻生活的时候,突然把自己陷入了婚后的生活中。短暂的快乐没有了,换来的是生活的琐碎。x.u7r$R$J;h i
.Fq"V.QRu_
  即使说,婚姻是爱情的坟墓。但至少进入坟墓之前,还有个隆重的、像摸像样的葬礼,还有一些陪葬品和仪式帮助你去天堂过日子。但同居,却是你们一不留神掉进了一个坟坑,周围的人甚至还不知道,你们就开始了地狱的生活。
B4]]r)A\+R%| W-I z7msQ"Rk
  而你,还在自欺欺人地自我感觉良好:我还是未婚人士;你已经在承受婚后带来的种种压力和痛苦,你却还是浑然不知,说自己还没有结婚的心态,还没有想好要承受婚姻。
FJ }y2w :|BAU4LvJ a
  同居,一种糟糕的生活方式:你用未婚的心态去承受婚后的生活。这如同,你本来只是在学开车,却一不留神把车开上了路,并开始了全球历险;你本来只想玩玩过家家,却付出了真实的衣食住行的成本。
;r1Soz"s?,u7Z C%F*b0U| ^#T
  你号称未婚,却没有未婚的自由;号称结婚,却没有婚姻的保证,等有一天分手了,你们甚至都没法为分割财产去打官司。因为你们的关系,是如同赵忠祥老师所说那样——非法述求。
nymw*@g )~o)BO6wr
  未婚的不快和结婚的不快,这两个本应该矛盾的东西,你却都感受了。
'GJ2JQb0w;m.Q
u K:a[~R w4C   知道了这些年,你一直不快乐了吗?因为你同居了。]e"hk/O_!Ke5]@8nP

.Mu+p4B O r   如果你没有想好结婚,就不要同居,因为你还是个孩子,你还无力承受生活的压力。&l Zx zQ5H&yIU
nb#w)m P6]T H
  如果你想要感受婚姻的生活,那就付出你的努力,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你们都玩不起。恋爱,请不要同居。。。

hammer 发表于 2007-8-15 21:22

偶还没有恋爱。。不过希望 同居

迷失的娃娃 发表于 2007-8-15 22:00

呵呵,我看情况拉
7rEv{!f5~&L 47.gif

feixia 发表于 2007-8-16 00:01

一定要同居嘛????

皮皮 发表于 2007-8-16 00:17

对于那些搞不清楚目前大家彼此状况的人...千万不要同居...-Kd#H[x"lk

,]8Q@4o"qtG8G 否则,只是 更早的结束这段谁都不明白的感情的开始...
};HU]w1a8I d8~ (}4Zn^ FB6O(Lwf
尤其女人..要明智!!!!

迷失的娃娃 发表于 2007-8-16 12:22

当然不一定要同居啊

vamvannas 发表于 2007-8-16 13:24

36.gif 36.gif so sad

Cain 发表于 2007-8-16 21:35

如果两个人在结婚前,同居是必要的。。。

迷失的娃娃 发表于 2007-8-17 10:53

复杂啊,我好矛盾现在

hammer 发表于 2007-8-19 01:26

想到就去做,,, 不要让自己有后悔的机会

jeff10duck 发表于 2007-8-19 02:12

同居不同床...;ug*?%|1{ e Y4fm1z
kJ_[S!j!S:~Q
同床不同枕...

dxjvivian 发表于 2007-8-19 02:12

其实就算不同居 恋爱时间久了 这些事还是会发生的...

T_Trocky 发表于 2007-8-19 02:17

剛剛開始的愛情到了最會總會升華成感情的....

少林一灯大师 发表于 2007-8-19 10:25

本人出家,不理凡尘俗事.

迷失的娃娃 发表于 2007-8-19 12:55

。。。我还没男朋友呢,矛盾什么
1@yS%|,dML] 我有病48.gif

hellomikki 发表于 2007-8-19 13:52

同居...最好是8一个房间...偶尔一个房间还OK,时间长了会崩溃

迷失的娃娃 发表于 2007-8-19 14:13

。那也差不多啊06.gif

嚒頭腦 发表于 2007-8-20 01:41

恩~~~在不是以结婚为前提 下定决定准备过一辈子之前~~~
ZjA_5i"AI3H?
)a9_oq.iz 没什么同居的必要~~~33.gif

☆永恒的雪☆ 发表于 2007-8-20 16:59

NO NO NO ~~!!31.gif 31.gif 31.gif

温柔⌒耳环 发表于 2007-8-20 17:32

哇呀...感慨 感慨....
y2j6x&W*J4L'O
os1Hy R yc P4i 这个里面很好玩...
&J7c7aPg[
bs.OU#^ 都写出来大家分享.......
]T"QVsd3M $HF|+wzV
支持......47.gif 47.gif

温柔⌒耳环 发表于 2007-8-20 19:08

忽忽........
:[,p#PE0u m#J q+Zm+k p !lBw4Fnh `riyJx
在来..........

Cain 发表于 2007-8-20 21:40

支持楼主。。。加入同居的大军中来。。。32.gif 32.gif

yoko_han 发表于 2007-8-31 15:50

对于女孩子来讲~~~没有以结婚为目的的时候,最好还是不要~~

迷失的娃娃 发表于 2007-8-31 22:13

我还没同居呢,我考虑下+S?8jyWu
我好象很容易和人吵架

朝酒晚舞 发表于 2007-8-31 22:20

第一次同居4年, 第二次同居一年... tT;?bgR

*x%\o0x0i"@C 同居了就有家人的感觉,少了那些花前月下.

ansonKK 发表于 2007-9-1 05:29

同居。只不过 不同床而已

paul03 发表于 2007-9-1 05:30

不同居!!! 有了也不~~~

小妖精-凄凄 发表于 2007-9-1 07:02

感情的事好复杂。。。讨厌阿。。。。49.gif 49.gif

Cain 发表于 2007-9-4 00:26

hehe.....29.gif 29.gif 29.gi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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