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的黑洞 百姓难以承受之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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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05-06 13:59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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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这是当代作为记者职业的一篇官样文章,很多深层次的问题没有挖出来。以我个人的观点问题出在政治体制和传统文化上)
医疗的黑洞 百姓难以承受之重
老百姓看不起病,已成为和谐社会现实的民生问题。日益膨胀的医疗费用像一只黑洞,吞噬着百姓微薄的收入,医疗费用不仅成为老龄化社会老龄人的经济重要支出,年轻一代也不得不承受养老的经济压力。巨额医疗费用的背后,隐藏着一些不合理的社会现实。
一、医疗费用太高了 百姓看不起病呀
王先生是一位农民,虽然这几年农村经济政策好转,收入有所提高。然而爱人罹患乳腺癌,把他的新希望给打破了。2008年初,他再一次带老伴来武汉同一家做手术的医院做化疗。老伴突然发烧,只好先治疗发烧的问题。来时他带10000元,以为可以对付一阵子化疗,现在只好先用上。仅6天的治疗就花去一万余元,不得已只好先出院再凑钱化疗。他告诉记者,治疗发烧两天就花掉2000余元,真是太吓人了!
一位老先生带着患有肾病的儿子去某大医院做手术,医生见孩子害怕手术,要求家属做全麻,而家属只出得起做局麻的钱,无赖只好带着孩子离开手术室,做了一般透析的保守治疗。望着脸色苍白、精神恐惧的孩子,他不忍心埋怨孩子不听话,将痛苦埋在心底。看着这对老夫妻没有丝毫老来得子的喜悦,今后将陪伴患病的孩子度过苦难的一生,记者心中隐隐作疼。
二、到了医院你就得听医生的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
王先生告诉记者,从进院到今天,才两天时间,我已经交了8000元,今天早上医生又要我交钱,我说还没做化疗才两天怎么用了8000元,他们一会儿说今天是交明天的钱,一会儿说虽然没做化疗但用药已经算进去了,搞得你云里雾里。不甘心我去电脑上查,原来一种不知明的药物一天就是六七百元,消炎针一天也得七八百元,这药也太贵了,问医生不知明的药起什么作用,医生说是增强人的抵抗力,你能说什么呢?且不说这些增强人体免疫力的药在短期内是否有效,就是要用这类补药也应该告知我们一声,因为这毕竟不是对症的药物,否则,一些单位为什么明确表示不予报销呢?还有,我爱人在手术前,一位工作人员要我们用“阵痛棒”,说开这么大一个口子你说疼不疼,用“阵痛棒”就好多了,一个“镇痛棒”就得500多元。我想只要能为爱人减轻开刀的痛苦,花点钱也算了。可没想得的是,与我爱人同房的几个开刀病友没用“阵痛棒”,第二天都能下床走动,并且能吃能睡,身体恢复得很快,我爱人头晕恶心三天,真招罪呀!事后我才知道,现在的开刀技术患者没有那么疼,用“阵痛棒”对患者有不良的副作用,头晕恶心的罪魁祸首就是它。一位有良知的外科科大夫就曾说过:我一向不提倡开刀的病人用“阵痛棒”。据记者调查,一支“阵痛棒”进价才80元,卖给病人却要500余元。
三、患者只是“奴隶” 医院才是真正的“上帝”
一些医院头顶着非营利医院的招牌,当着百姓患者的“上帝”,干的却是牟取暴利的勾当,服务质量更是不敢恭维。记者在一家著名的大医院看到这样一幕。一位老者在医院住院结算处打听复印“住院志”的事情,结算处的会计们极不耐烦,一位男会计甚至还嘲笑说:我还是头一次听说什么“住院志”。然而记者看到,老者手上的病例单头子明明写着该医院2007年的“住院志”,医院的工作人员居然没听说过.在记者的帮助下,用了一上午的时间终于帮助这位老者复印了一份“住院志”。原来这位老先生也是帮助同病室的一位农民朋友,据说这位农民大爷的儿子住院,在农村办理了合作医疗,非得“住院志”才能报销一点费用,为这事他跑了两天。记者了解到,像这样的资料每一位住院者都有权索取的,医院也有义务提供便利,然而因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不畅,使简单问题复杂化了。然而在医院病人资料复印室,记者感受到的还是冷漠和无奈。面对几大堆资料,工作人员竟要我们自己来找,找不到就过几天再来,态度极其恶劣。患者今天就出院,哪还有时间跑这样的“衙门”,面对这样的情景,患者的家属能怎么样呢?
四患者的知情权与医院的告知义务
患者花钱就医用药、享受医疗服务,应当拥有知情权,同时医院也有告知的义务。病人每一天的医疗费用应当明晰,所列费用清单应当便于患者家属的查询。然而一些医院的住院清单看起来如读“天书”,怎么看也不太懂。因为电脑所列费用清单,患者家属实在无法跟当天的签字对上号;对一些价格昂贵的非治疗保健药,院方也不主动征求患者家属的意见,更不告知,如果家属想提出疑虑,也担心医院的态度而影响治疗,只好忍气吞声,况且,医生会有一百个理由来说服你。像这样大的开支医院必须详细陈述,以获得家属的认可,任何不耐烦、不合作、不告知都是对患者知情权的侵害;一些手续费用、医疗器械的收费也应该公示,治疗和保健药品的利润应当合理,否则80元的进价卖给患者500余元,谁心里好受?老百姓稀里糊涂的成了冤大头;家属对当天医疗费用签字,是患者行使知情权的一种体现,这种行为不能流于形式,患者家属有权了解每一项所签字开支的实际内容,签字的过程就是患者家属了解费用开支的过程,医院有义务耐心陈述,详细解答,一味的要求家属签字而不注重患者家属是否了解清楚,实际上医院就是只享受要求对方签字的权利,而不履行医院告知的义务,也是一种极不正常的侵害行为。一些签了字的患者家属,签完字后总是带着疑惑,显得很无奈。记者本人也曾遇到过类似的困惑。一次家属住院医院要求签字,医生远远的指着一堆医疗文书说,这是今天用的药,你签个字吧!看着一堆无法辨认的“天书”,再看看医生盛气凌人的派头,到了嘴边的疑惑不知从何说起,只好稀里糊涂的签字,有一种被“强奸”的感觉。医院的告知义务免去后,患者的知情权当然无法保障。在这里法定意义上的签字认可形同虚设,反倒成了医院行使不当权利的护身符,甚至成为医院肆意谋取暴利,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。
五非营利医院做着牟取暴利的勾当
以经济特性来分,我国现有医院分为两种,及盈利性医院和非盈利性医院。文中所述的医院其实就是非营利性的医院,非营利医院的暴利行为,已经是一种普遍的现象。记者查阅了有关资料,所谓非营利性的机构即从事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事业。非营利医院即是以非营利为目的为治病救人的事业机构,它们享受国家免税、财政补贴土地等一系列优惠政策,然而,它们在医疗过程中,从小到针头、线管,大到医疗仪器设备的启用,无不从中谋利,在常用药物中更是牟取暴利,80元一只的“阵痛棒”竟然卖到500余元,一点可以窥豹,医院的利润是何等的惊人。一些网民在网上疾呼:非营利医院的暴利远比营利性医院大得多,非营利医院成了吞噬病人钱财的“魔鬼”。
六医疗管理 任重而道远
医疗费用之高,已成为百姓难以承受之重。非营利医院的暴力行为长期存在,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毒瘤,应该得到遏制,因为一般患者就医大都在非营利医院,而医院又是老百姓医疗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既是现实的要求,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。政府、司法等有关部门可以从以下三各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:一是政府物价部门要严格检查和监督非营利性医院各项收费,杜绝暴利行为,真正使非营利医院名副其实;二是法律部门在司法实践中应关注医患双方权利和义务责任,更多的保护患者作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;三是行政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,提高行医单位的服务质量,让老百姓方便就医,切实体现社会主义国家大家庭的温暖。这既是现实的需要,更是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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